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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状况公证

时间:2024-08-21 来源:暂无来源

● 1、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 
☆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:(1)身份证;(2)户口簿 
☆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:(1)护照(有效签证勿漏)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;(2)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
● 2、结婚公证:《结婚证》、男女双方照片
● 3、离婚公证: 
☆民政局登记的《离婚证》和离婚协议书或
☆法院《民事调解书》或 
☆法院《民事判决书
● 4、未婚公证:未婚证明/无婚姻状况证明
● 5、未再婚公证:除上述3外,还需提供未再婚证明
● 6、照片:结婚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+1张提供,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
● 7、如非本人办理,还应提供: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 
请注意: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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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车路线
公交线路:市内乘38、64、78到 交警支队 下车即到;19、20、42、45、46、55、59、68、118 昌乐花苑 下车行至学院路北行100米。